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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知识产权保护对标提升工作,不断提升萍乡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效能,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同时深入推动萍乡法院与萍乡学院之间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3月31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芦溪县人民法院、萍乡学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交流会在芦溪县法院召开。萍乡学院商学院党委书记叶继林一行4人、芦溪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聂奇能及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全体成员、萍乡中院民三庭负责人钟琰参加会议。

  市中院民三庭负责人钟琰首先表示,芦溪县法院是萍乡地区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现由萍乡中院牵头促成萍乡学院和芦溪县法院达成深度合作,在芦溪法院打造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建立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建立法院-高校-企业联动机制。由法院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知识宣讲,学院专家教授向法院和企业讲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法院为学院学生提供教学实践、实务指导,法院和企业为学院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形成教学用良性循环。

  会上,萍乡学院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教授依次作了发言,对芦溪法院在中院带领下与萍乡学院合作共建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在合作需求合作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叶继林首先介绍了萍乡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教学建设情况及与萍乡地区多个法院、检察院深度合作已获得的成果和取得的社会效果,随后提出与芦溪法院合作共建知识产权教学基地的需求、思路、期望结果等。

  芦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聂奇能详述了芦溪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及审理情况,指出建成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是服务双“一号工程”探索电瓷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同时有利于弥补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方面理论与实践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助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的理论水平。

  此外,座谈会还围绕资源共享、人才成长、课题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度交流探讨,拓宽了双方合作的思路和方向。

  芦溪县法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尽快确立合作协议的具体时间,加强与萍乡学院的沟通合作,共同实现“萍乡最好的知识产权审判团队”、“萍乡最好的知识产权教学团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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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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