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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7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法学院及广东深圳(南山)商业秘密保护基地联合主办,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和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助组织的“科技创新商业秘密保护重大问题研讨会”在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召开。
本次会议邀请了清华大学和深圳大学的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深圳市司法和行政部门的领导,以及企业的法务负责人。大家围绕“科技创新商业秘密保护”这一主题从学术、司法和实务的角度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开幕式上,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副局长兼法制处处长吴火生,以及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俊教授分别致辞。
周光权指出,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是国家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有赖于《民法典》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保驾护航。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实践出现了一系列难题,引发了科技界和实务界的关注与讨论。对此,他相信,通过企业实务人员和司法人员的努力,一定能够探索出解决实践难题的最佳方案。
吴火生介绍了深圳市市场监督部门近年来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举措:一是从宏观上不断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二是持续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积极打造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刘俊表示,深圳存在着大量与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与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的案例和实践。这为理论研究提供了不竭的动力和源泉,持续推动着高价值学术成果的产出。
开幕式结束后,就进入了本次研讨会的“商业秘密保护重大法律问题研讨”环节。这一环节分为“商业秘密保护司法与执法实务”“商业秘密案件举证和鉴定”“数据的商业秘密保护”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的主题是“商业秘密保护司法与执法实务”,分别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产庭副庭长蒋筱熙、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何勋、深圳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察支队副支队长李长虹作主题演讲。
第二部分的主题是“商业秘密案件举证和鉴定”,由北京国创鼎诚司法鉴定所主任游涛分享。
第三部分的主题是“数据的商业秘密保护”,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创新合规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教授分享。崔教授认为,企业数据这一概念包含企业生产或收集的数据或数据集合,如果企业数据具有“经营信息”属性,同时满足秘密性和保密性的要求,则应当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此外,崔教授还从商业秘密角度对《数据二十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点评。
紧接着是本次研讨会的“科创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实务重大问题交流”环节,主要由华为、中兴、腾讯等企业的法务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作主题分享。
随后是本次研讨会的圆桌论坛环节,该环节的与谈人包括: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兼博士生导师朱谢群(主持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法务部案件纠纷管理部总监张仲卿、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法务部部长谭源、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法务部副总经理胡迎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部门经理黄龙惠,以及中元汇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监陈尧。各位与谈人深入讨论了数字经济时代商业秘密保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之策,并对先前各环节中的主题演讲和报告进行了点评。
在论坛的尾声,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教授致闭幕辞。崔教授对莅临论坛的各位嘉宾和现场观众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并希望未来能够继续与各位一道,关注科技创新领域中不断涌现的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新问题和新挑战。至此,大会圆满结束。
本次研讨会以“科技创新商业秘密保护重大问题”为主题,促进了学术界与实务界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沟通与对话,回应了社会各界对于商业秘密界权与诉讼问题的关注,有助于推动数据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记者 刘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