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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检查,维护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期,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业务股室、综合执法队执法力量,深入乡镇基层所,与基层所一起开展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检查。

此次检查由食品股牵头,知识产权股、综合执法队积极配合,充分利用赶集日,先后深入白沙镇、陇东镇、远门镇,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食品经营店等经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看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等肉类原料,未经许可(备案)生产经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生产侵权食品,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食品经营主体的同时,对乡镇医疗机构及药店也开展检查,知识产权股向各镇政府宣讲了农村名优特农产品商标的培育和注册相关政策和申报流程,要求各镇政府积极申报,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此次检查共检查餐饮单位6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9家,乡镇卫生院1家,药店1家,对明码标价不规范、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不全、食品储存环境卫生检查等轻微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意见15条。发现超过保质期食品调料12袋、超过保质期鸡肉2袋、超过保质期化妆品8瓶,对“小过”违法行为,按照程序将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要求。通过近期的股所队联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食品经营市场,进一步净化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环境。

下一步,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抓好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将股所队联动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涉企检查,以“四个最严”查处“黑作坊”、“三无”食品、“山寨”食品、“两超一非”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同时开展食用植物油、饮料、酒类、调味品、乳制品等农村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专项抽检,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常识宣传进村、进社区、进市场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农村消费者假冒伪劣食品辨识、消费维权能力及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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