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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贯彻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推进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近日,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协商,共同出台了《推进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二十条》(以下简称《协同保护二十条》),创新构建具有合肥特色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高质量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助力打造具有合肥特色、辐射长三角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样本城市。

《协同保护二十条》共有三方面20条,对标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聚焦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改革为重点,规定了推动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构建协同保护工作格局、强化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协同保护二十条》强化了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出要进一步整合行政和司法领域资源,扩充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库和专家库,优化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员队伍;做好执法线索移送,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行刑衔接;推进诉前调解高效协作,推广“调解+司法/仲裁确认”等纠纷化解创新模式;推动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建设,强化区块链技术在证据保全中的运用,细化司法审判、行政执法、仲裁裁决等证据标准。

《协同保护二十条》还明确,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工作联络机制和典型案例示范机制等相关保障机制,定期相互通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共同推动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定期公布典型案例,促进司法裁判和行政执法的标准统一。

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创造。《协同保护二十条》有利于凝聚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合力,促进司法与行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形成知识产权协同大保护的工作格局,促进合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实现“五高”、聚力建设“七城”、助力推进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黄晨一、张毅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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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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