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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自主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近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永州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称《措施》),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目标,打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永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其中在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促进高校专利转移转化等五个方面明确相关资助对象、金额标准,为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在支持知识产权维权方面,《措施》规定,对上年度永州市的专利权人、合法专利使用权人因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产生的诉讼、裁决和调解案件,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维权胜诉案件,按照实际支出维权费用的50%给予援助,国内最高不超过2万元/件,国外最高不超过3万元/件,同一申请人援助金额累计不超过6万元/年,对于知识产权保险已赔付的不再予补助。

在促进高校专利转移转化方面,《措施》规定,全面提升高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更好发挥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对全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产生实际到账金额的,按不超过实际到账金额的30%进行资助,同一高校、科研院所当年本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高校、科研院所与下属企业之间的专利转让或许可行为,不纳入资助范畴。对全市企业通过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产生实际到账金额的,按不超过实际到账金额的30%进行资助,同一企业当年本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此次《措施》的发布,是永州市首次围绕知识产权全要素,统筹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工作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措施》的发布,意味着永州市将在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再接再厉,立足于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现状,在强化资源保障、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中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助力全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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