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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张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扎实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张掖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张掖市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主要任务,巩固和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提高保护能力和水平,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和加快建设“一屏四城五区”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意见》明确,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四个一”工程:通过启动一个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建设一个项目——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体验中心项目、创建一个保护区——裕固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争取一个实验室——河西宝卷实验室,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到2025年,成功创建1个以上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创建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力争张掖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再增加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再增加10项以上,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人数再增加10人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馆)数量增加20个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数字化保护工程全面实施,基本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制度体系、宣传展示体系和产业运作体系,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保护和传承水平持续提升。
《意见》提出,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内容涉及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管理制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保护、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教育、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展演水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性保护等11项重点任务。
《意见》要求,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督查考核、注重宣传引导,全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