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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市政府同意,河北廊坊市《北三县知识产权促进办法》印发实施(以下简称《促进办法》),《促进办法》明确坚持“严格审核、科学评估、合理安排、择优扶持”的原则,对推进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和通州区知识产权政策逐步统一,促进北三县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率运用和高水平转化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

《促进办法》分为总则、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及标准、监督管理、附则五个章节,共计17条,适用于在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正常生产经营的机构组织,或者户籍在北三县的自然人。《促进办法》明确:北三县政府设立各县“知识产权促进专项资金”,并规定各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申报和投入使用,各县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审批和监督检查。

《促进办法》适用于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三类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的范围包括: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中国专利奖及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专利导航项目、发行知识产权证券等资助,以及获得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称号和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等奖励。明确提出: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的专利,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奖励,对获河北省专利奖金奖、银奖的专利,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地标产品或商标,每件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知识产权国家和省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也都明确了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励,是廊坊市截止目前支持知识产权发展涉及项目最多、覆盖范围最广、推进力度最大的政策文件。

《促进办法》从酝酿起草到印发实施,历时近1年多的时间,是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推进北三县与通州区一体化协同发展重要政策成果。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和跟踪问效,促进知识产权政策在北三县尽快落地见效,激励北三县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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