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预警专刊周刊


新闻热搜词

通知公告:

文章标题

为推进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实施,指导各地做好新标准绩效评价工作,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修订印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2024)》。

指南延用了旧版国家标准绩效评价的流程,并根据新版国家标准,对形式审查、文件审核、现场审核的评价标准及相关表单进行了更新。指南第一章为绩效评价概述。规定了绩效评价的对象、组织实施、内容、流程、申请前准备和评价后管理等,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南第二、三、四章分别规范了绩效评价的形式审查、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形式审查是对企业贯标材料完整性和形式规范性的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可以进入文件审核。文件审核是对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建立、运行、评价和改进相关成文信息的书面审核,为现场审核做好准备。现场审核是对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的审核,通过现场查看、询问等方式,核验体系运行的实际效果,作出评价。指南对现场审核的组织方式、审核内容、审核要点、查验方式和判断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明确了评分标准。

2023年,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以下简称“旧版国家标准”)修订升级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490-2023,以下简称“新版国家标准”),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依据新版国家标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印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2024)》,作为基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绩效评价机构组织新版国家标准绩效评价工作,以及企业开展新版国家标准贯标或换版升级工作时的参考,以期在全省形成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请输入所需国家或地区:

快速查询:

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日本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