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预警专刊周刊


新闻热搜词

通知公告:

文章标题

4月9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就技术调查官制度在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司法实践中的深入应用进行研讨交流,推动建立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技术支撑新机制。

研讨中,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为上海、苏州、无锡等地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技术调查支持的实践案例,详细了解了审协江苏中心在专利导航、技术分析、侵权鉴定等方面的服务案例,并围绕技术调查官履职范围、中立性保障、激励机制等具体问题展开交流。

会议指出,专利、商业秘密等技术类案件复杂性日益提升,亟需建立高效、精准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技术调查官”作为连接司法审判与技术专业的桥梁纽带至关重要。当前,江苏正在认真贯彻落实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是重要内容之一,强化技术调查工作机制,提高专业技术问题认定一致性,有利于促进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有利于提高企业对专利纠纷行政裁决预期,对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和司法协同,充分发挥审协江苏中心专业人才集聚,技术力量完备,实践经验丰富的禀赋优势,为健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增势赋能;要进一步加强资源统筹,建立全省统一的技术调查调度机制,着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引导,增强基层执法部门办理复杂技术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满足创新性企业需求。

下一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协江苏中心将进一步深化合作,密切交流,推动技术调查官制度再创新、再突破,共同助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请输入所需国家或地区:

快速查询:

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日本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