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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辽宁丹东市商务局获悉,为了吸引国外及港澳台资本流入丹东,激励存量企业增资扩股、利润再投,保护外商投资、打造良好的外资营商环境,近日,丹东市印发了《丹东市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分为十个部分,包括积极利用外资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加大外商投资项目用地保障、加大对金融业支持力度、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支持外资企业加强研发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重点园区利用外资环境、完善利用外资保障机制。
同时,政策还强化了产业引导,鼓励外资投向市汽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农副产品深加工、防护纺织制品、满族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鼓励外资投向市产业转型发展试点示范以及企业所实施的技术改造、重大新产品技术开发、新工艺应用、智能制造示范工程、重大成果转化、研发检测服务、公共平台建设等项目。
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中,对500万美元以上的新设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增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分配利润再投资等外资大项目有投资奖励。同时,为了吸引有实力的大企业落户,还创新设立了外资小额投资鼓励奖,将奖励门槛降低到20万美元,旨在推动全市小项目早落地、早投产,不拒细流,汇聚百川。
此外,《政策措施》中除了有对外资项目的用地保障、金融支持、人才引进支持、研发创新支持,还加强了对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着重优化外资营商环境,优化外资审批流程、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对入驻各级经济开发区(园区)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外资是促进丹东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是进一步提高丹东市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抓手。此次《政策措施》的出台,不仅是丹东市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稳外资’政策的具体举措,也是激发外商投资信心的‘强心剂’,有利于扩大丹东市利用外资的效益和规模,形成‘聚商、育商、强商’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