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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四川自贡市出台了《自贡市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激励(暂行)管理办法》,并从即日起开始实施。据悉,根据不同情况,符合对应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将最高获得20万元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旨在进一步推动自贡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该《办法》共八章、15条,从管理机构的职责,激励的对象、范围、标准和条件,申请激励资金需提供的资料,申办流程等进行了明确。
其中,该《办法》针对的激励的对象包括在自贡市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权利人的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的地址在自贡市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在自贡市辖区内学校就读的学生。并明确了发明专利、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等14类情况为激励范围,将分别给予1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
“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有序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当前,自贡市正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机遇,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等战略,在知识产权助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不断解放思想,不断汇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快推动自贡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记者 欧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