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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获悉:前十一个月,自治区办理知识产权违法案件1393件,其中,专利侵权假冒案件1270件,商标行政案件122件、地理标志案件1件。
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负责人介绍,为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协作机制,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该局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等部门签订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与法院、司法厅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商务厅、贸促会、海关等部门共同签订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备忘录,建立西北五省区及兵团间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区域协作、协查协办工作机制。
自治区加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力度,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17家专利代理机构,并针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加强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提升了保护工作效能。
自治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通过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申报工作,成功获批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建设。同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指导地(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奎屯市、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入选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
“自治区将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效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坚持全链条监管,突出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