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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吴汉东教授、黄玉烨教授到云南开展以“知识产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南解读”为主要内容的讲座。讲座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主会场设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楼;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设分会场。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可以赋能和整合其他生产要素,具有乘数和倍增效应,对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的先行者,吴汉东教授构筑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学说体系。本次讲座,吴教授以《文化产业发展与版权战略实施》为主题,围绕“国际问题:版权产业竞争”“时代问题:网络产业发展”“中国问题: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版权战略要点”三个方面娓娓道来,并结合云南文化旅游产业实际,给出了切实的建议和意见。“云南拥有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比如少数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边疆文化等,这些都是高质量版权创造的基础,如何发挥资源优势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学习高效益的版权运用和高水平版权保护。”

黄玉烨教授作了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南》的讲座。她从著作权纠纷案《乌苏里船歌》《京剧脸谱》等案例为切入,生动形象地介绍了非遗传承中的知识产权工作的定义、非遗知识产权的来源、非遗可享有的知识产权类型等。随后,黄教授对非遗知识产权工作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她表示,非遗知识产权工作的内容包括非遗普查、非遗数字化保护、非遗数字资源使用、非遗开发及利用过程以及其他与非遗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

此外,黄教授还对“非遗传承中的违法风险防范”作了提示,她表示,在非遗传承过程中,一些自古有之的仪式、活动、习惯可能并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传统文化风俗与现代秩序的冲突与协调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应特别注意非遗传承行为的合法性,避免构成违法行为。

此次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参会人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家对“非遗”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法理依据、“非遗”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界定、推动“非遗”高质量发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思考,纷纷表示,将积极推进“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活化“非遗”资源利用路径,激发“非遗”传承创新活力。(记者 牟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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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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