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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用“一体化示范区”注册企业名?没那么简单。国内首个跨省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性文件——《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日前落地生效。《若干举措》中提出要树立“一体化示范区”品牌保护意识,研究制订一体化示范区”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注册、社会团体登记使用或冠名“一体化示范区”的市场行为,提升一体化示范区品牌影响力和价值。

  16条举措先行先试

  《若干举措》是推进示范区内技术要素跨行政区自由流动的创新举措,是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探索“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理念的创新实践。

  《若干举措》聚焦跨区域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等关键环节,从推进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共享流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一体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制度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的先行先试举措。

  在推进知识产权联合保护方面,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建立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调解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共事流动方面,明确要发挥知识产权行业组织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强化审査协作中心溢出效应。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一体化方面,要求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协同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加强“一体化示范区”品牌保护。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制度保障方面,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壮大专业人才队伍,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突出“协同、共享、赋能”

  《若干举措》在文件表述上更加突出了“协同、共享、赋能”的理念。

  例如,文件中提出推动跨区域联动执法监管,加大侵权违法行为联合惩治力度;探索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立案机制,建立跨区域专业检察官联合受理会商机制;建立跨区域“行刑衔接”机制等。这些都是在跨行政区和跨行业领域方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注重协作协同。

  文件中还提出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商标审査协作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与两区一县在人才培训、案件判断、预警援助等方面开展合作。相关负责人表示,利用专利和商标两个审查协作中心“国家队”资源,将为示范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上,《若干举措》更加强调赋权赋能。文件中提出,推进两区一县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依托浙江、苏州、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两区一县设立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或设立分支机构,建立示范区知识产权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绿色通道”。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表示,《若干举措》的出台将促进示范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完善“青吴嘉”三地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机制;有利于加强三地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共享,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示范区人民。(记者 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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