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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体系、提高行政裁决质量效能、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为工作抓手,扎实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该省获批国家第一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地区,并以最高分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验收。

一是创新调查制度,推动裁决规范化

建立全国首个“行政司法共享技术调查官”制度,多部门联合建设技术调查官库,有效破解行政裁决机关技术判定难题,首批聘用入库245名,参与办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200余件,台州市临海市发出首份由技术调查官签名的行政裁决书。在全国率先出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市域、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全省共18个地方获批试点,金华市武义县成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庭、首个县级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委员会,温州市湾新区作出全国第一张由基层所承办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

二是推出简易程序,推动裁决高效化

出台全国首部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范性文件,确认简易程序案件适用范围,并通过明确“独任审理”“先行比对”“径行裁决”等办案流程压缩办案时限、简化办案环节、优化办案流程。持续迭代“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网上办案系统,集成“行政裁决”“纠纷调解”“维权援助”等功能,通过申请、取证、审理、裁决结果送达等全程网上办理,实现当事人“一次不用跑”。2023年,全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平均办理周期较上年压减5.75%。今年上半年,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案件72件,占案件总量较上年增长25%,办案周期均在30日内,较法定周期(60日)压减50%以上。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推动裁决协同化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纳入基层矛盾纠纷治理体系,前置调解程序,做好裁调衔接,今年53%的纠纷通过调解解决。推动知识产权保护队伍与综合执法队伍密切协作,强化案件调查取证。加强司法行政、市场监管、法院等部门联动,构建“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推动在复议、诉讼等程序中实现证据共享、结果互认。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发布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典型案例。2023年,入选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2件,办理专利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33件,较上年增长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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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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