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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知识产权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下称《方案》)。依照“统筹谋划,全面覆盖,强基固本,注重实效,系统集成,分步实施”总体原则,对全省知识产权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作出指导性规定。

近年来,浙江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写入“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条例》。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布实施知识产权省级地方标准3项、获批立项省级地方标准5项,在专利代理、海外维权、数据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发布10余项团体标准,充分发挥了标准对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规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浙江将对照《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建强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强知识产权标准基础理论研究、培育知识产权标准化试点示范、壮大知识产权标准人才队伍、深化知识产权标准宣贯实施等工作任务;在数据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评价等方面重点发力,整合资源、增加标准供给、深化标准运用,助力高水平打造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知识产权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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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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