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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管制法》于12月1日正式生效,有些作为出口商的外企开始担忧,申请出口管制货物时,是否有可能被要求向中国政府提交包括知识产权或商业机密的额外资料。
在12月3日下午举行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回应称:“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出口管制法相关配套法规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管制清单并将适时发布。之前涉及出口管制的相关条例后附管制清单,现在仍在有效施行。”
“我们将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严格依法开展出口管制工作,切实保障出口方包括产品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完全不必担心。”(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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