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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记者 王琳琳)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六项预期性指标勾勒出地理标志五年保护和运用方向:到2025年,地理标志认定数量保持稳定合理增长,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达到1.8万家以上,年直接产值保持稳定增长,制修订一批地理标志领域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建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100家,推动更多中国地理标志在海外获得保护。

盘锦大米、烟台苹果、山西老陈醋……耳熟能详的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也是典型的“一方水土养一方物”。特定气候水土条件、民间加工工艺、传统文化传承使得区域内某种产品具备很强的独特性和优势性,将其注册为地理标志,可以有效提升区域内企业竞争力,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然而,近年来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也面临许多挑战,比如,制度协调统一有待加强,保护能力水平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仍有距离,审查认定体系尚待完善,产品特色质量管理与监督有待强化,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尚未充分显现等。

破解这些难题与挑战,地理标志五年规划明确提出了地理标志保护基础更加坚实、地理标志运用效益更加凸显、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范围进一步扩大三项发展目标。同时,围绕夯实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基础、提升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产业、扩大地理标志对外交流五方面部署了19项主要任务。还特别设立了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两大专项工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严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审查,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支持建设展示推广中心,积极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中法地理标志合作议定书、中泰地理标志保护协议等,推动与更多国家开展地理标志国际互认互保谈判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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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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