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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于2023年年底批准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制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年度推进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监测评估工作成效;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29个成员单位组成,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科学院、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国贸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和中央宣传部分管版权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央宣传部各一名司局级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下一步,联席会议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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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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