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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欧植物新品种保护合作计划,在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IPKey项目)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支持下,由欧盟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CPVO)、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联合主办的“中欧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法规研讨会”于5月6日在线上召开。CPVO主任Francesco Mattina先生、UPOV副秘书长Peter Button先生、国家林草局科技中心(新品办)龙三群副主任和农业农村部科技中心张新明处长分别在开、闭幕式上致辞。外方及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专家、DUS测试体系技术人员、部分省林草主管部门等近140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主要目的是促进中欧更充分了解国际以及双方法律法规的最新进展。会上,UPOV法律顾问兼培训和援助主任Yolanda Huerta女士针对实质性派生品种解释性文件的内容和各方观点做了专题报告;CPVO主任Francesco Mattina先生针对欧盟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法规的最新情况进行了专题报告;农业农村部科技中心总农艺师崔野韩介绍了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最新进展以及新《种子法》修改情况;国家林草局科技中心柳玉霞女士介绍了我国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最新进展。

  植物新品种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领域,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以强化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为着力点,持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执法、强化转化运用、深化国际合作,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越来越被林草育种者、育种公司所熟悉,也得到了育种者的认可,申请量和授权量都有大幅增长。作为全国林草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这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在国际层面宣传了我国新《种子法》,也向国际社会展示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蓬勃发展的新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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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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