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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辅酶Q10产品涉诉事项美国诉讼案结案的公告”,称近日收到休斯敦地方法院的终审判决书,裁定本公司没有侵权。

资料显示,Kaneka公司有关辅酶Q10的相关专利(US7,910,340 B2)于2011年3月22日在美国获得授权,随后Kaneka公司在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对包括浙江医药在内的七家国内外辅酶Q10的生产和经营公司提出侵权诉讼,并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交了337调查申请,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上述七家公司就侵犯其有关辅酶Q10的相关专利展开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或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美国德州休斯敦地方法院曾于2015年11月30日宣告辅酶Q10美国诉讼案审理结果,裁定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侵犯日本Kaneka公司的辅酶Q10专利。日本Kaneka公司不服并上诉至联邦巡回上诉法庭,后联邦巡回上诉法庭发回重审。2018年1月,休斯敦地方法院再次庭审,陪审团认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辅酶Q10的过程没有侵犯日本Kaneka公司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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