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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2024年11月,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EWHC)法官乔纳森.理查兹(Jonathan Richards)驳回了联想(Lenovo)请求获得爱立信(Ericsson)临时许可的声明。法官特别指出,鉴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不公平进口调查办公室(OUII)这一中立第三方认为爱立信已履行其FRAND许可义务,并对联想提出的自身专利许可要求存在疑虑,因此无法认定爱立信存在恶意申请禁令的行为‌。随后,联想对该裁决提出了上诉,EWCA于2025年2月18日就此案举行了听证会。‌

最新消息:在2月28日远程下达的判决中,EWHC的纽威(Newey)大法官、阿诺德(Arnold)大法官和福尔克(Falk)大法官撤销了下级法院的判决,支持联想的上诉请求。法院认定,联想事实上有权获得临时许可,爱立信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对被许可人的禁令,违反了其善意的FRAND义务。爱立信使用这种策略是为了“胁迫”联想接受可能超出英国法院FRAND合理范围的许可条款‌。

直接影响:该裁决虽未直接命令爱立信与联想签订临时许可协议,但明确宣布联想有权获得临时许可‌,但这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进展——在联想与爱立信的全球SEP争议中(无论如何在英国),这一进展使钟摆向着有利于联想的方向摆动。

更广泛的影响:不过,正如本月早些时候的报道,统一专利法院(UPC)、德国和其他国家的法院可以通过几种方式对这一宣告做出回应(并有效保护其管辖权)。如此大规模的判决可能会导致以下任何(或多种)应对方式:针对临时许可请求的单方初步侵权禁令、反禁诉令(anti-antisuit)的类比适用、制裁、或不承认强制许可、甚至撤回申诉。(ipfray.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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