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含人身权及财产权。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自动取得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所确立的原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版权法确立的版权取得原则。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署名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 期不受限制。
发表权
复制权 发行权 出租权
展览权 表演权 放映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广播权 摄制权
改编权 汇编权 翻译权
权利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版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 形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
发表权及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
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
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版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作品的形式包括:
构成作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有具体的表达;
第三,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
但是,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在版权的保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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