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荷卢经济联盟

Benelux Region

比荷卢外观设

  2005年2月25日,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国签订了《比荷卢知识产权(商标和外观设计)公约》(以下简称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替代了此前的《比荷卢商标公约》(1962)及《比荷卢外观设计公约》(1966)。该公约于2006年9月1日生效。

  根据《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三国建立了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Benelux Organization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该组织受三成员国代表组成的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Board)监督,具有下列职责:(1)执行该公约和相关实施细则;(2)促进比荷卢三国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保护;(3)履行执行委员会指示的其他任务;(4)根据国际、地区和其他发展情况,对商标和外观设计的相关立法进行评估、修正等。该组织总部位于海牙。

  比荷卢知识产权局(Benelux Offic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BOIP)是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比荷卢地区商标和外观设计的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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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荷卢知识产权局

  比荷卢知识产权局(BOIP)是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比荷卢地区商标和外观设计的注册登记。

  BOIP和其他国际知识产权局的不同之处在于,作为其成员国负责外观设计注册登记的政府机构,在BOIP注册的外观设计直接在三国境内生效。

  BOIP总部位于海牙,官方语言为荷兰语和法语。

   网站:www.boip.int

   电话:+31 70 349 11 11

   传真:+31 70 347 57 08

   邮箱:info@boip.int

   地址:Bordewijklaan 15, NL-2591 XR The Hague, The Nether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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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整体或部分的外观,包括由线条、轮廓、颜色、形状、纹理和材料以及装饰等特征而形成的外观,可以申请注册外观设计。

注册条件

   具有新颖性,即在申请日前,在世界范围内没有相同或实质相似外观设计已经被申请注册、注册或以其他方式披露。

   具有独特性,即与现有外观设计相比,申请注册的设计给人的整体印象不同。

不可注册外观设计的原因

  涉及下列情况的,不能申请注册外观设计:

  1.产品不具备新颖性或者未表现出独特性。

  2.想法不能像外观设计那样受到保护,除非被开发成一个产品。

  3.完全由其技术功能决定的产品的外观特征不能作为外观设计保护,而应该寻求专利保护。

  4.外观设计与在先外观设计相抵触。该现有外观设计在其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后已向公众公开,并且自上述日期起享有共同体外观设计、比荷卢或国际外观设计申请给予的独占权利。

  5.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外观设计不得使用在先商标。

  6.未经版权所有人授权,外观设计不得使用受版权保护的现有项目。

  7.外观设计不得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所提及的对象(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徽章、旗帜、其他徽记、缩写和名称等)进行任何不当使用。

  8.设计不得违反公共政策和道德原则。

  9.如果实际应用不足以呈现外观设计的特征,则不能受到保护。

  在大多数情况下,机械连接件不在外观设计保护范围内,但是建筑玩具的构件可以申请注册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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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荷卢三国均属于欧盟国家,因而欧盟对外观设计给予的保护在比荷卢地区同样有效。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向BOIP申请注册外观设计。

  关于优先权,《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使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原则,即在中国首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向BOIP申请注册同一外观设计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直接在BOIP注册外观设计的程序

  1.外观设计检索

  由于注册外观设计有新颖性要求,建议设计者在提出申请前先对现有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可使用的免费在线检索工具包括:

   Designs Register,内容包括2012年1月1日及以后注册和申请的比荷卢外观设计的信息和图像,但是不包含未公开的申请或注册。

   Benelux Industrial Designs Gazette,可查阅2012年1月1日以前注册和申请的比荷卢外观设计的信息,这是BOIP先前使用的公报系统。

   eSearch plus,可检索所有已经注册和申请注册的共同体外观设计。

   Designview,可检索所有已经注册和申请注册的共同体外观设计和参与国家的外观设计。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使用上述工具检索后没有任何发现,也不能完全保证没有在先设计。比荷卢三国均属于欧盟国家,而欧盟对未注册外观设计也给予保护。因此,建议申请人委托更为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申请人也可请求BOIP进行检索,但需支付费用。如需了解详细信息可与BOIP联系。

  2.提交申请

  申请可以使用BOIP的官方语言——荷兰语和法语,也可以使用英语。申请所需内容包括:

   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如果是法人,应说明组织形式;
   显示产品外观的一幅或多幅视图;
   指出体现外观设计的产品;
   描述外观设计使用的一种或多种颜色,某些情况下可以提供相应的色标码;
   申请人或其代表的签名。

  文件还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描述产品新外观的特征(不超过150个单词);
   实际设计者的名称(姓名);
   推迟公开外观设计注册的请求;
   根据《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规定的国际分类,对体现外观设计的产品进行详细描述。 

  申请人可通过BOIP网站提交在线申请,也可以下载并填写下列表格后,通过邮寄、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提交申请。一件比荷卢外观设计申请可包含多个设计,但最多不超过50个。

   申请表A
   申请表B(表A附件,用于多重申请)
   填写说明

  使用在线申请时,申请人须先注册账号,参见BOIP提供的小视频——如何在线注册外观设计(How do I register a design online):

 

  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应在1个月内向BOIP缴纳申请费。

  3.确定申请日

  BOIP将记录收到申请的日期和时间,向申请人发出确认函(confirmation),申请表中的信息将被录入系统。

  BOIP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检查外观设计是否被清晰呈现、是否有产品的说明、是否写明申请人(个人或公司)的名称、是否已经缴费。如果满足要求,申请将被受理。

  申请日是上述要求被满足之日,但是如果申请人此时还未缴纳申请费,申请日将被延后,直至BOIP收到费用为止。

  4.审查

  一旦确定申请日,BOIP将审查申请内容是否符合其他形式要件。如果存在问题,BOIP将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BOIP不对外观设计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即不审查设计是否符合新颖性、独特性等要求,而只检查手续是否完备以及设计是否违反公共政策与道德规范。

  5.注册与公开

  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BOIP将予以注册,并在Designs Register上公开。BOIP会立即给申请人发出注册证书。

  如果申请人希望延期公开,应提交申请,说明要求延期公开的期限。申请人还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延期。

  比荷卢外观设计保护期从申请日起算为5年,可以续展4次,因此最长不超过25年。

   更多内容,参见BOIP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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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细目及金额(欧元)

单一设计

申请费

在线申请

108

纸质申请

124

公开视图

在线申请

10 / 图

纸质申请

11 / 图

公开特征

在线申请

40

纸质申请

46

延期公开

在线申请

39

纸质申请

44

多重设计

第1项设计申请费

在线申请

108

纸质申请

124

第2-10项设计

在线申请

+54 / 项

纸质申请

+62 / 项

第11-20项设计

在线申请

+27 / 项

纸质申请

+31 / 项

第21-50项设计

在线申请

+22 / 项

纸质申请

+25 / 项

公开视图

在线申请

10 / 图

纸质申请

11 / 图

公开特征

在线申请

40

纸质申请

46

延期公开

在线申请

39

纸质申请

44

续展费

单一设计 

95

多重设计

 

第1项

95

第2-10项

+48 / 项

第11-20项

+24 / 项

第21-50项

+20 / 项

   更多项目及金额,参见费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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