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5年,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发生时开始计算。如先进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时效中止。
刑事处罚措施
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法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处罚措施包括:
1.专利(参见《知识产权法典》第L615-12至L615-16条)
● 不当利用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人资格的,处7500欧元罚金。
● 危害国家利益的可处以更严重处罚。违法侵犯国防利益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禁令的,处4500欧元罚金。
● 故意侵犯专利权,处3年或7年(组织团伙、危害人类或动物健康安全)有期徒刑并处30万或75万(组织团伙)罚金。
● 与权利人现有或曾经有合同关系的或累犯,加倍处罚。
2.外观设计(参见《知识产权法典》第L521-10至L521-13条)
● 故意侵犯外观设计,根据情况处以3年或7年(有组织团伙)有期徒刑并处30万或75万(有组织团伙)罚金。此外,还可以判定法人全部或部分停业。
● 除上述刑罚外,自然人侵犯外观设计可根据《刑法典》第131-35条判处其他刑罚,法人侵犯外观设计可根据《刑法典》第121-2条判处其他刑罚。
● 与权利人现有或曾经有合同关系的或累犯,加倍处罚。
3.商标和地理标(参见《知识产权法典》第L716-6与L716-7条)
● 权利人(包括地理标志的防御管理机构)的商标或地理标志受侵犯时,可以进行刑事自诉或向检察院申诉。
4.著作权(参见《知识产权法典》第L335-1至L335-9条)
● 非法利用、销售、进出口、储存或运输侵权复制品,处3年或7年(有组织团伙)有期徒刑并处30万或75万(有组织团伙)罚金。
● 破坏技术保护措施:
(1)“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保护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技术措施,处3750欧元罚金;
(2)有意为牟利而提供破坏技术措施的设备及其制造与服务行为,处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3万欧元罚金。
● 与权利人现有或曾经有合同关系的或累犯,加倍处罚。
5.植物品种权(参见《知识产权法典》第L623-32至L623-35条)
● 故意侵犯植物品种权的,处1万欧元罚金。如是有组织或拥有联络网的团伙故意侵犯植物品种权,则处以6个月有期徒刑。此外,还可以根据《刑法典》处以其他刑罚。
● 如侵权行为导致损害国防利益的,则可处以5年有期徒刑。
6.商业秘密(参见《知识产权法典》第L621-1条及《刑法典》)
● 管理人或雇员侵犯商业秘密的,处2年有期徒刑并处3万欧元罚金。
● 《刑法典》第226-13条、第313-1条、第226-15条、第323-1条规定了侵犯专业秘密、商业诈骗、侵犯通信秘密、侵入计算机数据系统的刑事处罚。
● 过失侵犯知识产权的,按《知识产权法典》规定的第五类违法行为处以罚金。(《知识产权法典》第R335-5条与第L335-7-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