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如两人以上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申请人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已提交专利申请,在申请日之后的12个月内又在法国提出同一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
如以多人名义申请专利或申请人在法国、欧盟其他国家或欧洲经济区内没有住所,必须委托代理人。
在法国获得有效专利的途径有两种:第一,通过PCT或直接向欧洲专利局申请获得欧洲专利,欧洲专利可自动在法国生效;第二,通过PCT或直接向INPI申请获得法国专利。
除了专利,法国对发明的保护还有实用证书和补充保护证书制度。
实用证书实质上是一种简化的专利制度,与专利相比,申请实用证书无需经过INPI的检索审查,但在后续提起侵权诉讼时仍需取得INPI的检索报告。
补充保护证书则是客观上延长药品专利保护期的一种特殊制度。由于药品上市需要批准,该程序可能需要耗费数年时间,所以法国通过颁发补充保护证书延长药品专利权保护期限,以确保药品专利的实际受保护时间与一般专利等同。
直接向INPI申请法国专利的程序
根据INPI网站提供的信息,直接申请法国专利应完成以下步骤:
1/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图纸(如有),申请费缴纳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有)等。INPI就如何填写相关表格及准备申请材料提供了详细指南,见:
申请人可以直接在INPI网站上进行在线申请,可以邮寄或者传真(01 56 65 86 00)纸质材料提交申请,也可以到INPI相关办公室直接递交申请材料。
如果采取邮寄方式,收件人及地址为:
INPI - Direction de la propriété
industrielle
15 rue des Minimes - CS 50001 92677 Courbevoie Cedex
如果采取传真方式,申请人需要在INPI收到文件后的2天内办理下列手续,直接或邮寄给INPI:
(1)提供用于支付申请费的支票或提供已付款证明;
(2)提供传真文件的原件。申请人应在申请表的上方和左方做标记,表明是对传真申请的确认并且注明INPI在申请人提交传真申请后给的申请号。
撰写专利申请文件需具有法律和技术知识,为了避免时间的拖延或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在填写申请材料时必须倍加小心,因为在之后的程序中每次修改需支付52欧元。
注意:申请文件也适用于新喀里多尼亚和法属波利尼西亚的专利申请。
自2014年6月与新喀里多尼亚的协定生效以来,法国的专利保护自动且免费在新喀里多尼亚地区生效,无论申请人是否标注。
自2014年2月1日起,如申请人希望其专利申请在法属波利尼西亚生效,申请人需标注并且需要额外支付300欧元申请费。
2/INPI分配申请号并确定申请日期
INPI在收到申请后的几天内给申请人发放一份注明申请号的申请表(le formulaire de dépôt)副本。在随后给INPI的所有文件中均应注明该申请号。如是在线申请,INPI会通过电子邮件向申请人寄送一份收据。
随后,INPI检查申请是否可受理。该检查是为确认申请的性质(专利或实用证书)和申请文件内容而进行的最低控制,检查内容包括: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申请费缴纳证明;
● 说明书;
● 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 。
如缺少文件,INPI要求申请人在1个月内补齐。只有当申请人补齐文件后才能确定申请日。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文件,申请将不被受理。
3/国防审查
INPI受理专利申请后,会将申请提请国防审查。根据法国法律的规定,专利申请必须接受国防审查,以确认发明是否涉及法国的国家利益。国防部长可在最长5个月内决定是否将专利申请进行保密。相关规定参见: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会在4至6个星期内获知自己的申请是否需要保密。
4/INPI审查
INPI对申请人专利申请进行进一步审查;主要涉及:
(1)行政审查:确认申请文件格式的合规性,申请费和其他费用(如有)的缴纳情况;
(2)技术审查:确定申请是否符合其他条件——申请是否是技术发明创造,申请是否符合发明统一性原则,权利要求是否建立在专利说明书的基础之上等。
如申请人的专利申请不符合发明统一性原则,申请人应按原申请中发明理念数量分案提交多个申请。该类申请称为“分案申请”。分案申请可以在收到INPI通知后在原申请的审查员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也可以在申请人缴纳发证费后由申请人自己提议进行。
如有需要,申请人可以改进其发明,并用改进申请替代原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后的12个月内提交改进申请,不影响申请人原申请的公开。该期间称为“国内优先权”期间。两份申请中相同的部分可以适用首次申请的申请日,而改进后的部分只能适用改进申请(新申请)的申请日。
5/初步检索报告及审查意见书
全面审查后,INPI根据申请人的检索申请委托欧洲专利局(EPO)进行专利检索,在收到EPO的检索报告后对申请进行简单新颖性审查,然后向申请人寄送初步检索报告和专利审查意见。
如申请人提交的是实用证书申请,不需要检索报告。
6/答复
申请人负责确认其发明与上述文件相关的新颖性。尽管如此,如果发明明显缺乏新颖性,INPI也可能直接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如果如初步检索报告中列举有与专利申请直接相关的现有技术,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进行答复。如有需要,申请人可以申请将该期间延长一次。
申请人的答复意见应包含对现有技术相关性的评价说明和/或针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事项,注意修改事项须在申请人原申请说明书的限制范围内。
7/公开
在收到专利申请18个月后,INP会I将申请文件公布在工业产权官方公报上,包括初步检索报告(如适用)。
如申请人希望在18个月期限届满之前公开其申请,在该期间内任何时间均可以通过书面申请要求INPI提前公开。
INPI将向申请人发送公开意见书。建议申请人在收到公开意见书后反复阅读,并将存在的错误及时通知INPI。
8/异议
专利申请在工业产权官方公报上公开后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向INPI提出异议(observation),并列举未在初步检索报告中提及的其他文件。
如果专利申请遭受异议,INPI将通过邮件通知申请人。
9/针对异议进行答复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INPI邮件后的3个月内对异议提出答辩意见或直接修改权利要求书,该期间可以延长一次。
INPI将在发明的新颖性方面检查申请人针对检索报告和可能存在的异议提交的答复意见。
10/最终检索报告
在申请人通过邮件与INPI交换意见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可能的修改后,INPI编制最终检索报告。至此,文件审查结束。
如果专利申请文件通过审查,INPI将要求申请人支付发证费和专利说明书印刷费。申请人应在2个月内支付上述费用,否则,INPI将驳回专利申请。
11/颁发专利权证书
申请人支付发证费后,INPI将在工业产权官方公报上公布授权公告,并给申请人颁发注明申请号的专利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