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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外观设计保

  《外观设计法》于1876年颁布,对工业产品的外观实施保护。该法案一直沿用至今,在1989年才进行了重大修改。在德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外观设计只在德国境内有效。如果希望在欧盟成员国保护自己的外观设计,可以申请共同体外观设计注册。

(更新时间:2024年5月)

德国专利商标局

  德国专利商标局(Deutsche Patent- und Markenamt,DPMA),负责授权和管理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和外观设计,在慕尼黑、耶拿和柏林设有办公室,是欧洲最大的国家专利局和世界第五大国家专利局。

 网站:www.dpma.de

 电话:+49 (0) 89-2195-1000

 地址:Zweibrückenstraße 12, 80331 München(慕尼黑总部)
DPMA Dienststelle Jena, Goethestraße 1, 07743 Jena(耶拿服务处)
DPMA Informations- und Dienstleistungszentrum Berlin, Gitschiner Straße 97, 10969 Berlin(柏林信息和服务中心)

 Email:info@dpma.de

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

  注册外观设计保护工业制造或手工制作产品的外观,例如服装、家具、车辆、织物、装饰品或图形符号。产品的部件也可以受到注册外观设计的保护,例如运动鞋的鞋底或书写工具的笔帽。

保护要求

1.新颖性

  外观设计在申请之日必须是新的。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不得在贸易中使用、展出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相同或仅有非实质性细节区别的外观设计。如果在欧洲范围内运作的有关行业的专业团体不可能知道该外观设计已经公开/发表,则该外观设计不构成公开/发表。

  这一基本原则的一个例外是 “新颖性宽限期”。新颖性宽限期为外观设计者提供了长达12个月(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视情况而定)的时间。这意味着:如果外观设计者自己在提交申请之前公布了外观设计,只要公布与提交申请之间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就不会损害新颖性。

2.独创性

  外观设计必须具有独创性:它给人的总体印象必须有别于已知的外观设计。在这种情况下,外行人的看法或产品设计师的意见都不是决定性的。相反,外观设计给所谓的 “知情用户”留下的整体印象才是最重要的。

  DPMA在注册前不审查新颖性和独创性,而是将其作为驳回条款应用于无效程序中。因此,外观设计的申请只需满足《外观设计法》中的形式要件即可。

保护期限

  申请日起最长25年,第6年、第11年、第16年、第21年需缴纳续展费续展保护,如果推迟公开则在30个月内、第6年、第11年、第16年、第21年需缴纳续展费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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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适于公开的设计表现物(例如照片、图片等)。

2.申请提交方式:向 DPMA 在慕尼黑、耶拿和柏林的办公室提交;向德国境内的专利信息中心提交;通过DPMAdirekt在线提交外观设计申请。

3.合案申请:一个外观设计申请中最多可包括100项外观设计,但这些外观设计必须适用于至少一个相同的商品类别。

4.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或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主张外国优先权的,需要在中国递交在先申请后6个月内在德国提交申请,并且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需要提交中国在先申请的时间、国家、案号,以及中国在先申请文件的复印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5.外观设计在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后6个月内提出外观设计申请的,可以主张首次展览优先权。

6.在德国无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当事人需聘请德国律师或专利代理人作为代理人。

7.现有设计指的是申请日前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的外观设计,与申请日前的外观设计仅具有不重要的细节差别仍然属于现有设计,但是申请日前12个月内申请人自己公开的,不影响外观设计新颖性判断。

8.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共同体外观设计申请或国际外观设计申请获得德国注册外观设计。

9.当事人可申请推迟公开外观设计表现物,最多可推迟30个月,且只需提交一个二维样本(而非外观设计表现物),在推迟期间,外观设计的保护期只有30个月,且保护仅限于未经许可复制的外观设计的行为,在此期间当事人可以决定是否将保护期续展至申请日起5年,在缴纳续展费并补交外观设计表现物后,注册外观设计将被公开在《外观设计公报》上。

10.在德国公开的外观设计可以在欧盟自动获得3年的非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保护,且保护也仅限于未经许可的复制行为。

11.德国加入了大量的外观设计相关国际公约,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等。

项目 费用
(欧元)

初始保护期为 5 年(外观设计图样公布):

单个外观设计申请

电子申请

60

纸质申请

70

多个外观设计申请

电子申请,每个外观设计

6
最低费用:60

纸质申请,每个外观设计

7
最低费用:70

初始保护期为 30 个月(推迟外观设计图样的公布):

单个外观设计申请

30

多个外观设计申请,每个

3
最低费用:30

第6至10年每个注册外观设计保护

90

第11至15年每个注册外观设计保护

120

第16至20年每个注册外观设计保护

150

第21至25年每个注册外观设计保护

180

每项注册外观设计的滞纳金

50

更多信息,可参见DPMA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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