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Organisation Africain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专利保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是由前法国殖民地中官方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地区性联盟,总部设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目前,OAPI的成员国有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坦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科摩罗,共17个国家。

  OAPI对专利实施和执行统一的立法,统一的立法被视为每个成员国的国内法律。各成员国放弃了自主审查注册专利的权利,OAPI颁发的专利保护证书自动在各成员国生效。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rganisation Africain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OAPI)于1962年9月13日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成立,原名非洲-马尔加什工业产权局,1977年更名为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总部设于喀麦隆首都雅温得,官方语言为法语。

  OAPI主要负责审查和颁发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产品或服务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和植物品种等保护证书,同时还负责文献信息传播和知识产权培训与普及。

  目前,OAPI的成员国有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马里、毛里坦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科摩罗,共17个国家。各成员国放弃了自主审查注册专利的权利,OAPI颁发的专利保护证书自动在各成员国生效。

 网站:www.oapi.int

 电话:+237 222 20 57 00

 传真:+237 222 20 57 27

 Email:oapi@oapi.int

 地址:Organisation Africain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158, place de la préfecture, B.P. 887 Yaoundé

定义

  根据OAPI相关法规,发明是指技术问题解决方案。专利(Brevet)是指由权利机关对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的发明赋予的专有使用权,包括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两类。

  如果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对发明内容进行改变、更新或附加,可在主专利基础上申请附加证书(Certificat d’addition)。附加证书与专利采取相同的申请授予标准。

授予专利的条件

   新颖性:不是现有技术且不存在抵触申请,OAPI采取绝对新颖性或世界新颖性标准。
  申请日前或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出现下列情形,不丧失新颖性:
  (1)明显滥用与申请人或申请人合法在先权利人的关系;
  (2)申请人或其合法在先权利人在国际官方展览或官方认可的展览中展出发明。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显著进步。

   工业适用性:易于应用于工业生产中。

不能授予专利的情形

  根据《班吉协定——附件1:发明专利》(Annexe I - Des Brevets D’Invention)第6条,属于下列情况的发现、发明或方法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违反公共秩序或社会公德;

   科学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涉及动植物品种,用于生产动植物的基本属于生物学的方法,但不包括微生物方法及根据微生物方法获得的产品;

   开展业务、进行纯智力活动或玩游戏的方案、规则或方法;

   通过手术、治疗和诊断方法,治疗人体和动物的方法;

   信息的罗列;

   计算机程序;

   纯装饰性的创作;

   文学、建筑、艺术作品或其他美学创作。

保护期

  专利权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算,最长为20年。

  附加证书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算,可保护至其主专利最长保护期届满日止。在附加证书缴纳年费的情况下,主专利无效不影响附加证书的效力。

  获得OAPI颁发的专利权有两条途径:

  第一,通过PCT申请,在国家阶段指定OAPI;

  第二,直接向OAPI提出专利申请。如申请人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境内已提交专利申请,在首次申请的申请日后12个月内又向OAPI提出同一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直接向OAPI申请专利的程序

  1.专利检索

  在向OAPI递交专利申请前,申请人应确定需要申请的发明并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确定发明的新颖性。OAPI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为防止专利申请因不符合新颖性要求而被驳回,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由于OAPI采取绝对新颖性的标准,应检索世界范围内的现有技术。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数据库对OAPI及世界范围内的专利进行检索:

 OAPI在其官方公报(BOPI)上公开的已注册专利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数据库:PATENTSCOPE

 欧洲专利局数据库:Espacenet

 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供的数据库:Depatisnet

  2.提交申请(参见《班吉协定》附件1第14条)

   提交申请的方式:

  (1)直接或通过邮寄方式向OAPI提交文件 。

  (2)通过邮政函件向各成员国国内负责知识产权的机构提交申请。  

   申请所需的文件:

  (1)申请表(BR_101)。

  (2)申请文件,使用密封信封,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a.说明书——以明确和完整的方式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描述,使得具有中等知识和技能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执行该发明;

b.对理解该发明必要或有帮助的图纸;

c.确定所寻求保护范围的权利要求,但不超过说明书所描述的内容;

d.摘要——概述说明书、权利要求所提及的内容,以及任何支持他们的图纸。

  (3)申请费和公开费的缴费证明。

  (4)如果委托了代理人,提供委托授权书。

  (5)如要求优先权,申请人应在申请日后6个月内提交相关优先权文件。

  (6)如果发明涉及微生物或使用微生物,必须提交由指定保存机构或国际保存机构签发的微生物保藏收据。

  注意,上述文件必须使用OAPI的官方语言提交。 

  3.审查

   形式审查:

  如申请不符合上述《班吉协定》附件1第14条(除该法条第1款b项,即提供缴费证明之外)的形式要求,OAPI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月(可以根据情况申请延长30天)内进行修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修改,OAIP将驳回申请。

   实质性审查

  形式审查后,OAPI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发明是否可以授予专利,权利要求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遵守第15条所规定的发明的单一性*(Unité de l’invention)原则。OAPI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编制检索报告,确定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不存在抵触申请,发明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的要求。

  *班吉协定》附件1第15条规定:一项申请仅能针对一个主要对象以及构成它的细节和应用,它不能包含任何限制,条件或保留。

  如申请被驳回,申请人有权在收到OAPI驳回决定后的60日内向最高救济委员会 (Commission Supérieure de Recours)提请救济。

  4.颁发专利权证书并公开

  专利申请经OAPI审查后,符合相关规定且根据《班吉协定》附件1第20条规定编制了相关检索报告(如适用)后,OAPI将颁发专利权证书。申请人也有权申请迟延1年颁发专利权证书。授予专利后,OAPI将在其官方公报BOPI上公开已授权的专利。

收费项目 金额(西非法郎)
申请费(包含第1年年费) 225000
附加证书申请费 285000
要求优先权 63000
公开费 365000
检索费
专利特别登记或申请检索 110000
现有技术检索 120000
一项专利或附加证书检索 110000
年费  
第2-5年 220000/年
第6-10年 375000/年
第11-15年 500000/年
第16-20年 650000/年

  更多收费标准参见专利与附加证书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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