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的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如果申请人不是设计者,他应说明他是如何获得注册权的。
在同一申请中可以申请注册两项或更多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只要它们都适用于同一个分类中的产品。
直接向DGRPI申请尼加拉瓜外观设计的程序
1.提交申请
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应提交给DGRPI专利与新技术局(以下简称“RPI”)。根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第79条,内容应包括:
(1)授予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的请求,包括申请人和设计人的具体信息;
(2)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如果是三维设计,可以提交一个以上的视图(平面、剖面、截面);如果是纺织品、纸张或其他平面材料的二维设计,可以用包含该设计的产品样品代替附图;
(3)拟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名称及其所属的类别和子类别;
(4)根据产品的子类数量和每个产品的外观设计数量支付申请费的证明;
(5)送达通知的地址;
(6)申请人的签名;
(7)授权委托书或证明代理的文件(如适用)。
申请日期将是RPI收到申请的日期,前提是其收到的申请中至少:
(1)明确或隐含地提到申请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
(2)有足够的信息可供识别申请人并与之联系;
(3)提供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
(4)如果是纺织品、纸张或其他平面材料的二维设计,可提供包含设计的产品样品代替附图。
如果申请中遗漏了某些内容,RPI将通知申请人在其通知之日起的2个月内弥补遗漏。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弥补了遗漏,RPI收到遗漏内容的日期将作为该申请的申请日,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未提交。
2.实质审查
RPI将审查申请的主题是否根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中的定义构成工业品外观设计,以及根据该法第68条其主题是否应被排除在外。
3.公布申请
RPI将依职权命令在尼加拉瓜的官方公报《La Gaceta》上发布一次关于该申请的通知,费用由相关方承担。
应申请人的请求,在命令公布前的任何时候,RPI应在请求中约定的时间内推迟公布,但该时间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12个月。
对于公开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第31条)酌情适用于外观设计申请。
上述通知的内容须包括:
(1)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申请号;
(2)申请日;
(3)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4)代理人姓名(如有);
(5)要求优先权的申请所属的国家或受理局,其申请日和申请号;
(6)申请中包括的每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附图,并单独编号;
(6)每项工业品外观设计将适用的产品的名称;
(7)相关产品的类别和子类别。
4.决定和注册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的情况下,RPI将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并颁发包含设计细节和其他信息的注册证书。
更多内容,可参见尼加拉瓜《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