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植物育种者权利司
以色列《1973年植物育种者权利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UPOV为基础的。该法为植物品种的育种者在其繁育的品种中的财产权提供了法律保护,类似于为那些拥有技术发明的人提供的保护。
以色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植物育种者权利司(Plant Breeders' Rights Unit)负责根据育种者权利委员会(Council of Cultivators's Rights)的决定,通过在育种者权利书记官(Registrar of Cultivators's Rights)保存的权利簿中注册育种者的权利来规范这种保护。
■ 网站:www.gov.il/en/departments/topics/cultivators_rights
■ 电话:+972-3-9485450
■ 传真:+972-3-9485839
■ 地址:P.O.B 30, Bayit Dagan 5025001, Israel
■ Email:PBR@moag.gov.il
● 育种者权利委员会
根据《1973年植物育种者权利法》第10条,以色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部长应任命一个由至少9名成员组成的育种者权利委员会,其中包括3名政府代表,以及6名科学家、研究人员、种子种植者和品种育种者。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进行评估并作出决定,并就与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能有关的任何事项向书记官提供指导。
● 育种者权利书记官
根据《1973年植物育种者权利法》第14条,以色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部长应从农业部工作人员中任命一名育种者权利书记官,负责保存权利注册簿,处理与其中条目有关的任何事宜,颁发育种者权利的证书以及发送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