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

Magyar Népkoztársaság

版权保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领域,保护创作者作品的,即任何个人因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的创造性智力活动而产生的原创作品,其独立于其他类型的创作保护。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在世之年及其去世后70年。

  在匈牙利,自作品创作之时起,版权属于作者,不需要在任何机构申请或注册以及支付费用。权利人可在匈牙利知识产权局自愿进行版权登记,以更好地证明权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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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知识产权局

  匈牙利知识产权局(HIPO)是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主管机关,成立于1896年。根据匈牙利法规,其在版权方面的权责包括:

  1.行政职责

  (1)监督和管理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登记,并参与批准其制定版税的程序;

  (2)建立关于版权协会税率的意见程序,编写由部长批准的提案;

  (3)颁发使用孤儿作品的授权许可;

  (4)登记自愿登记的作品。

  2.国内和国际立法

  (1)参与制定知识产权立法,制定版权法修正案;

  (2)审查版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分析法律适用的实践,对版权案件中法院的判决和行政措施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在上述基础上制定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条例;

  (3)分析与版权相关的国际和欧洲一体化进程、法律趋势和发展,根据此类分析引入应采取的措施;

  (4)参与缔结和颁布条约以及准备工作;

  (5)保存、记录条约并支持条约实施;

  (6)参与国际和欧洲合作,例如根据请求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7)向公众提供信息,举办演讲以及参与版权保护领域的宣传活动。

  3.协调版权专家委员会

HIPO版权局联系方式

 网站: www.hipo.gov.hu

 电话:+36 1 474 5961

 传真:+36 1 474 5965

 E-mail:szjftitkarsag@hipo.gov.hu

 地址:H - 1054, Budapest, Zoltán utca 6. Hungary

 邮寄地址:Mailing address: H-1438 Budapest, PO Box 415. Hungary

HIPO版权专家委员会

  版权专家委员会依靠HIPO运作,但属于独立的专业机构。其首要职责是,如果在司法程序中法院没有专业知识来确定或判断重大事实或其他情况,委员会可提供专家证人。委员会还可应要求就版权问题提供法外程序的专家意见,主要涉及如何行使使用权。如果在用户和权利人之间,或者用户或其代表组织与集体管理组织之间未能就版权使用费及使用条件等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版权专家委员会进行调解。委员会将协助各方达成协议。

  专家委员会回答的典型问题包括:

   作品是否受版权保护;

   权利人或利益相关者是谁;

   与互联网电视(IPTV)、个人录像机(PVR)或机顶盒相关的版权相关因素;

   有线数字传输是否与模拟有线传输的作品分开,使用者是否应支付两次费用。

  更多信息,可参见 HIPO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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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的客体

  根据匈牙利《版权法》,所有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均受版权保护,作品的类型包括:
   文字作品,如小说、技术文献、科学著作或神学作品;
   公开演讲;
   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档(软件),无论是源代码、目标代码还是任何其他形式,包括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
   戏剧、音乐剧、芭蕾舞和哑剧;
   有或没有歌词的音乐作品;
   广播剧和电视剧;
   电影创作和其他视听作品;
   通过绘画、雕塑、雕刻、光刻或其他类似方式创作的作品或设计;
   摄影作品;
   地图和其他制图创作;
   建筑工程及其规划,以及建筑群和城市建筑的规划;
   工程结构设计;
   应用艺术创作及其设计;
   服装、布景及其设计;
   工业设计创作;
   符合作品集合的数据库。

  立法、国家行政管理的其他法律文书、司法和行政决议、行政和其他官方通讯和文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和其他类似规定,不受《版权法》规定的保护。

  版权保护也不延伸至实事和新闻界发布的每日新闻的基本内容。

  想法、原则、理论、程序、操作方法和数学运算不成为版权保护的主题。

  民间传说的表现形式不享有版权保护,但是不包括作者受民间传说启发而创作的具有原创性的作品。

  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广播和电视组织、电影制片人和数据库制作者的邻接权,受《版权法》保护。

版权权利

  1.人身权和财产权

  作者的权利由人身权和财产权组成。根据人身权,作者有权披露作品、将作品从公众撤回、署名、保护作品不受歪曲、毁损或任何其他不利于作者荣誉或声誉的修改。

  根据财产权,作者只能以法律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即复制、发行、公开表演、通过广播或其他任何方式向公众传播、转播、改编和展览。法律规定了这些使用形式的内容和条件。作者有权获得使用该作品的报酬,其只能通过明确的声明放弃该权利;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能会排除放弃报酬的权利。

  财产权的一个特殊问题是所谓的复印报酬,这是由作者的作品可以通过影印或类似的方式在纸张或类似载体上复制形成的。生产、进口复印设备或经营复印设备的公司有义务向权利人支付报酬。用于复印的设备清单由政府的特别法令规定。用于复印目的的器件和报酬的范围由匈牙利复制权协会确定。

  2.保护期

  作为一项基本规则,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在世之年及其去世后70年。作者去世后,版权由作者的继承人行使。对于合作作者创作的作品、电影创作以及作者无法确认的情况下,保护期限以特殊方式计算。

  3.权利限制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可以在未经作者授权或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作者的作品。这种使用被法律称为无偿使用,例如引用、私人目的使用或在学校教学中使用。只有在作品已公开的情况下才允许无偿使用,并且不得损害作品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并满足公平交易的要求,不得用于与无偿使用不相关的目的。

邻接权

  除了对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版权法》还为不涉及原作品创作但将现有作品或其他材料传播给公众的表演提供保护。在这些情形下,表演背后通常会有经济投资。这种表演由《版权法》邻接权部分保护,权利的内容通过与版权保护有关的特殊规则来界定。这些规则的范围包括所谓的邻接权(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广播和电视组织和电影制片人)和数据库制作者的权利。

  与版权相关的权利的一个特点是,在某些情况下,其行为是不能单独进行的(例如在录音传输的情形中)。在这些情形中,可以通过所谓的集体权利管理实现权利。

  邻接权保护期与版权不同。邻接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从表演或作品投入流通或广播之时开始计算;就数据库而言,为从数据库向公众提供或完成之时起15年。

  邻接权的保护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作者的版权保护。

  更多内容,可参见 HIPO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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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自愿登记的详细规则

  1.HIPO负责执行版权自愿登记的程序:

地点 时间

客服部门

 电话:+36 1 474 5561
+36 80 345 678(免费)

 传真:+36-1-474 5534

 邮箱:ugyfelszolgalat@hipo.gov.hu

 地址:Akadémia utca 21. Budapest, H-1054

周一:9:00-13:00
周二:9:00-13:00
周三:10:00-18:00
周四:9:00-13:00
周五:9:00-11:00

费用:行政服务费5000福林,可以现金或POS终端现场支付。
注意:一次只能在已预约的日期和时间对3件以上作品进行登记!

  2.作者或邻接权人可以请求HIPO将作品登记在登记册中。授权的代表也可以以作者的名义提交请求。自愿版权登记包括《版权法》规定的所有类型作品版权和邻接权。

  3.自愿登记使用专门的标准申请表(匈牙利语原文),向HIPO客服部门提交。以下数据应以特定形式提交:作者的姓名和地址;如有代理,代理的姓名和地址(营业所);要登记的作品的名称、类型和媒介;在必要时进一步详细说明作品的个人识别。作品的原件或副本应附在请求书中。复印件的尺寸应可以放在标准A4尺寸信封中。如果副本较大,则应封装在不大于A4尺寸的介质中,该介质应适于识别和保存作品。
  除了亲自提交申请外,法律允许申请人通过邮寄或传真的方式将请求连同所需的附件一起发送给HIPO。但是,HIPO无法检查和确定所发送作品的物理或技术状况、内容是否有损坏。通过邮寄或传真传送的作品可能会在损坏的情况下被接收,从而使得难以或在某些极端情况下甚至无法识别作品。基于上述原因,建议亲自提交登记申请,避免作品损坏的可能性,并可以当场颁发证书。

  4.申请费为5000福林,应以现金、信用卡或POS终端在客服部门支付,不得以其他方式支付。付款时应标明交易编号(reference number),该费用不享受任何津贴或豁免。

  5.HIPO客服部门通过颁发证书立即答复亲自提交的合理的申请。某些情况下签发证书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特别是在提交多项请求时。因此,建议在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小时到HIPO客服部门。
  如果通过邮寄或传真申请,HIPO客服部门应在费用支付后立即签发证书。证书和附在一起的作品副本由客服部门亲自交给作者或其代表,或在其他情况下,寄送给作者或其代表。如果有几位作者,并且不是亲自申请,HIPO应将各自证书和所附的作品副本按申请表中Miscellaneous(杂项)部分的书面指示寄送给相关申请人或授权代表。如果没有此类指示,HIPO应将证书和作品副本发给以书面形式授权的代表,或者在没有代表的情况下,发给请求中的第一位作者。
  如果密封信封没有任何损坏,HIPO在证书中证明已经收到申请人的作品副本。证书和作品副本只能作为作者推定的证明*。对于证书和作品副本损坏的责任,以匈牙利邮政局的寄送交付条例为准。

* 证书既不授予版权,也不授予与智力创作相关的任何其他保护。其仅作为一种证据,证明申请人进入自愿登记册的创作作品与证书签发时所附的作品副本内容相同。这使得作者或权利人更容易证明其作者(或权利人)的身份。

  6.申请人可以使用HIPO的标准表格请求撤销证书。撤销证书的请求应以个人身份或通过代表提交2份副本。证书和包含作品副本的密封信封应附在申请表上。HIPO应立即免费执行正确提交的请求,并取消相应证书,然后将包含撤销声明的请求副本交给作者或授权代表,或在其他情形下,邮寄给作者或代表。

  7.如果法院最终裁决确定了版权人,并且与先前自愿登记的人不同,则版权人可以请求从自愿登记册中撤销该人。撤销规则和撤回规则相同,需要将法院最终裁决附在请求中,HIPO应将其撤销决定通知先前作为作者的人。

  8.如果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同意,HIPO可以向公众披露申请的详情,并可以建立数据库,向公众通报。申请人的同意包含在自愿登记的申请中。

  9.可向布达佩斯大都会法院请求审查有关证书的决定。

  更多内容,可参见 HIPO网站。

  1.ARTISJUS,匈牙利作者版权保护协会 HIPO登记信息)

  ARTISJUS是由匈牙利作曲家、词作者、文字作品作家、诗人及音乐出版商组建的集体管理组织。在以下场地演奏或表演音乐作品的,需要从ARTISJUS获得许可,并根据作品具体使用情况支付版税:

  (1)餐馆、咖啡馆、酒吧;

  (2)音乐会、活动,可参见信息及许可表(英语原文);

  (3)酒店、宾馆;

  (4)商场、商店,包括理发店与美容店;

  (5)展览会和交易会;

  (6)赌场;

  (7)运动场、健身房、休闲场所;

  (8)健康服务场所。

 网站:www.artisjus.hu

 电话:+36 1 488 2600

 E-mail:info@artisjus.com

 地址:1016 Budapest, Mészáros utca 15-17.

  2.EJI,匈牙利表演者权利保护协会 HIPO登记信息)

  EJI直接或通过双边协议代表全球超过65万名表演艺术家,每年向其权利人支付超过25亿福林。 EJI管理表演艺术家的以下权利:

  (1)通过广播或其他途径向公众传播固定在录音制品中的表演;

  (2)对固定在介质中的表演的私人复制和同步转播;

  (3)提供被固定的表演;

  (4)重复播放由广播组织录制的表演;

  (5)录音制品保护期到期后对表演者的补充报酬。

 网站:www.eji.hu

 电话:+36 1 479 5160

 E-mail:info@eji.hu

 地址:1033 Budapest, Vörösvári út 101.

  3.FILMJUS,电影作曲家和制片人版权保护协会 HIPO登记信息)

  FILMJUS代表视听导演、摄影导演、电影作者、服装和布景设计师、制片人及上述人员的合法继承人,保护其取得合理报酬的权利。

  其中,“电影作者包括:创作在先作品的作家或诗人;编剧,包括文学剧本和技术脚本等的作者;如果电影用匈牙利语配音或配以字幕,则包括翻译人员;场景编辑(scenario editors);动画定影中的角色或木偶设计师;其他的编辑人员或主持人,只要他们为整个视听作品的制作做出了创造性的贡献。

  相关版权使用费由ARTISJUS负责收取,之后将应付给上述权利人的报酬交给FILMJUS,由其负责分发给权利人。

 网站:www.filmjus.hu

 电话:+36 12 666 588

 E-mail:filmjus@filmjus.hu

 地址:1088 Budapest, Bródy Sándor utca 14.

  4.HUNGART,匈牙利视觉艺术家协会 HIPO登记信息)

  HUNGART是保护平面艺术家、应用艺术家及摄影艺术家作品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除代表匈牙利本国艺术家之外,HUNGART还可根据与其他版组织签订的相互代表协议(reciprocal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s),保护外国艺术家的权益。

 网站:www.hungart.org

 电话:+36 1 302 4386

 E-mail:hungart@hungart.org

 地址:1055 Budapest, Falk Miksa street 30.

  5.MAHASZ,匈牙利录音制品制作者协会 HIPO登记信息)

  MAHASZ是仅代表录音制品制作者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对于某些特定的用图,如汇编、自定义按需下载等,需要从录音制品制作者处分别获得许可。

 网站:www.mahasz.hu

 电话:+36 1 391 4200

 E-mail:info@mahasz.hu

 地址:1113 Budapest, Harcos tér 5.

  6.MISZJE,匈牙利文学作家协会 HIPO登记信息)

  MISZJE是仅代表文学作品的作者(作家、翻译家及编辑)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其主要工作是收取版税,并按照其有效的分配规则执行资金分配。

 网站:www.miszje.hu

 电话:+36 20 298 9229

 E-mail:miszje@miszje.hu

 地址:1138 Budapest, Népfürdő utca 24-26.

  7.RSZ,匈牙利复制权协会 HIPO登记信息)

  RSZ是由匈牙利作者版权保护协会和视觉艺术家协会共同创立的集体组织,目前负责收取复制权版税,将其分发给代表作者及出版商的集体组织,以便进一步进行分配。

 网站:www.reprografia.hu

 电话:+36 1 214 7363

 E-mail:reprografia@reprografia.hu

 地址:1012 Budapest, Pálya utca 4-6.

  8.MASZRE,匈牙利作者和出版商复制协会 HIPO登记信息)

  MASZRE是全国性集体管理组织,其目标是保护有关权利人的利益,特别是通过有关复制权集体管理的法律规定披露其权利和作品,并管理其作品的复制权。

 网站:www.maszre.hu

 电话:+36 1 343 2537

 E-mail:info@maszre.hu

 地址:1071 Budapest, Városligeti fasor 47-49.

  9.REPROPRESS,匈牙利新闻记者复制权协会 HIPO登记信息)

  REPROPRESS是代表记者和报纸出版商的集体管理组织,保障其成员的作品被复制和再传播时,他们可获得合理的报酬。

 网站:www.pressjus.hu

 E-mail:fotitkar@pressjus.hu

 地址:1016 Budapest, Naphegy tér 8.

HIPO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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