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获得有效的西班牙外观设计,可以使用以下几种申请方式:
(1)根据第20/2003号《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法》规定,西班牙以外的居民可直接向OEPM提交外观设计申请;西班牙本国申请人可向自治区居住地的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2)共同体注册:通过向EUIPO提交外观注册申请,已注册的欧盟外观设计在所有成员国都享有专有权,未经其同意不得使用,对于将来新加入的成员国,外观设计的专有权将自动延伸至新成员国,无需再提交申请或支付费用。
(3)海牙体系注册:国际外观设计注册是根据《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进行的注册,并可指定在西班牙或欧盟生效。
除了正式注册外,还有“非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Un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 UCD)这一选项,UCD自动保护首次在欧盟公开的设计,无需申请,但保护期较短,仅为3年。
直接向OEPM申请外观设计的程序
1.外观设计检索
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进行外观设计检索,以确认待申请的外观设计是否仍具有新颖性。可使用的检索数据库包括:
●
Diseños en español:可检索在西班牙生效的外观设计。
●Hague Express:海牙快讯数据库每周更新一次,提供受《海牙协定》管辖的国际外观设计注册的状态和追溯信息。
●Base Mundial de Datos sobre Dibujos y Modelos:全球外观设计数据的合集,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登记册和各参与局提供的信息。
2.提交申请
申请一般应以西班牙语书写,若在西班牙自治区内提出的申请也可使用自治区语言,西班牙本地的外观设计申请没有统一受理机构,自治区主管机构或者西班牙专利商标局都可能成为受理单位,但中国的申请者主要是向西班牙专利商标局(OEPM)提出申请。
提交西班牙外观设计申请,至少应提供以下文件:
(1)外观设计注册的样品;
(2)申请人信息;
(3)可以复制的外观设计图案;
(4)外观设计可以适用的产品说明;
(5)代理人信息(如有)。
此外,还可以提交以下材料:
(1)外观设计的说明性描述;
(2)延迟公布外观设计的请求;
(3)根据洛迦诺外观设计分类表,选定注册外观设计的类别;
(4)优先权主张(如有);
(5)相关设计者放弃权利的声明。
3.形式审查
申请人必须注明姓名和地址,并支付申请费。如果通过代理人,则必须提供委托书。若要享受在其他国家早先申请的优先权,必须在申请时说明。申请人可以要求推迟公布。请注意,对于多项申请,所有外观设计必须属于同一洛迦诺类别。
如有任何缺陷,OEPM会向申请人发出通知,以便他们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指控或予以纠正。
4.公开
如果申请没有缺陷,或者这些缺陷已在规定期限内得到纠正,则会在工业产权官方公报上公布,并有两个月的时间供第三方异议。
5.异议
如果出现异议,外观设计所有人会收到通知,要求其在两个月内提出异议或修改注册外观设计。如果异议是基于在先注册的商标,被异议外观设计的所有人可以要求异议人证明该商标的使用情况,但必须满足某些条件。证明使用非常重要,否则异议可能会被驳回。
6.审查结果
OEPM将根据异议中提出的理由和注册人的论据,对保护要求进行实质性审查。最后,OEPM将决定是维持还是注销注册外观设计。该决定将在《工业产权官方公报》上公布,自决定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可提出上诉。
更多内容,可参见OEPM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