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版权保护原创的表达,不保护想法、理念本身。名称、标题、单词等由于一般由于过短而难以获得版权保护,立法、法官判决、议会辩论等也不属于版权保护的对象。版权的权利人一般为作品的作者,但职务作品或者委托创作的作品除外。
作品作者和导演享有人格权,包括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版权法》第4部分)
新西兰也有表演者权利等邻接权。(《版权法》第9部分)
版权权利人可禁止他人对其作品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直接或间接进行复制、发行、公开表演、展示、信息网络传播、演绎(making adaptation or act done in relation to adaptation)、进口等。(《版权法》第2部分)
但为了新闻报道、研究、私人学习、评论、批评等目的,某些情况下权利人的作品可以不经其许可被复制或使用,属于版权的例外与限制。(《版权法》第3部分)
新西兰知识产权局
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PONZ)的企业服务中心(Business Service Centre)可以提供有关版权制度的咨询服务。
■ 网站:www.iponz.govt.nz
■ 电话:+64 3 962 2607 (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7:00,周五9:00-17:00,公共假日除外)
■ 邮箱:info@iponz.govt.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