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申请分为一般申请、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分案申请(divisional application)、公约申请、PCT申请等。
根据《巴黎公约》和新西兰相关法律,我国专利申请人首先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月内就相同主题在新西兰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我国的专利申请日,这被称为公约申请。向新西兰进行国际申请可参考IPONZ官网指南。
临时申请指的是暂时提交不完整说明书的申请。如果发明还处于研发初级阶段,为了获得更早的申请日,申请人可以选择先提交临时申请。但提交临时申请后12个月(申请人可请求延长3个月,即最长15个月)内必须提交完整的申请书,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分案申请指的是从已经提交但未获同意、被驳回或撤回的申请(母申请)中分出的一个新申请,如果IPONZ认为专利权利要求涉及多个发明,申请人可以将部分权利要求从母申请中分离出去,重新提出一个新的申请,分案申请与母申请属于同一主题的,分案申请可以享有母申请的申请日。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既可以直接向IPONZ提交电子申请,也可以通过PCT申请,指定新西兰作为生效国。
提交申请时需提交说明书,完整的说明书包括摘要、发明描述、附图以及一项或多项专利权利要求等。提交专利申请后将获得一个申请号。
注意,提交完整说明书后第4年就需要缴纳维持年费,迟延缴纳的,需要缴纳迟延罚款。到期6个月后仍未缴纳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放弃,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法定期限请求恢复(restore)专利申请。
2.公开
专利申请提交后,专利说明书将在IPONZ官网上自申请日起公开18个月。该申请相关的审查报告以及申请人答复也将随之公开。
任何人认为公开的发明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可以在该申请获得同意之前向IPONZ提交意见。第三人意见将在IPONZ审查过程中得到考虑。
3.请求审查
一般来说,申请人在提交完整说明书后5年内必须向IPONZ请求审查。专利专员(Patent Commissioner)也可以依职权或第三人的请求,指令申请人请求审查。收到指令的申请人需在2个月内请求审查。
4.检索和审查
IPONZ在审查之前将首先进行检索,确保申请专利的发明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审查之后,IPONZ将出具审查报告,如果申请存在问题,也会在审查报告中说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或作出修正,否则申请将归于无效。
就审查报告发生争议的,申请人或IPONZ可以请求专利专员进行听审(hearing)并作出最终决定。不服专员决定的,可以上诉至新西兰高等法院(High Court)。
5.同意和异议通知
如果申请符合法定授权条件,IPONZ将发出同意通知并在其官方期刊上公开。
公开后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向IPONZ提交书面异议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也可以就此提出答辩意见(counter-statement),专利专员在进行听审后应作出最终决定。不服专员决定的,可以上诉至新西兰高等法院。
6.授权和续展
如果在公开后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IPONZ将发出授权通知。
授权专利有效期为20年,但专利授权3年后需每年缴纳续展(renew)费续展。到期6个月仍未缴纳的,专利授权将失去效力,专利权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恢复授权专利。
7.重审
专利申请获得同意或者授权后,任何人均可申请进行重审并说明理由,IPONZ重审后将发出重审报告。就重审报告发生争议的,申请人可请求专利专员进行听审并作出最后决定。不服专员决定的,可以上诉至新西兰高等法院。
8.撤销
专利被授权后,任何人均可申请该专利被撤销,由专利专员进行听审后应作出最终决定。不服专员决定的,可以上诉至新西兰高等法院。
更多内容,参见IPONZ官网并请注意IPONZ发布的有关专利事项的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