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成员国,因此我国申请人可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商标注册或提交注册申请后,提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向新西兰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的流程可参见IPONZ官网指南。
流程
1.提交申请
在新西兰申请注册商标可直接向IPONZ提交电子申请,也可以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新西兰作为生效国。(《商标法》第32条、第33条、第35条-第37条)
2.审查
IPONZ一般会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如果存在问题将通知申请人或出具合规报告(Compliance
Report),申请人可以进行更改、补充等或提出答复意见。IPONZ最终决定申请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将予以驳回。不服最终决定的,申请人可以请求商标专员(Trade
Mark Commissioner)复审。不服商标专员决定的,可以上诉至新西兰高等法院(High
Court)。(《商标法》第39条、第41条、第43条)
3.同意和公开
IPONZ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注册条件的,将会向申请人发出同意通知(Acceptance
Notice)并同时在官方期刊上公开。(《商标法》第40条、第46条)
4.异议、撤销与无效
任何人在申请公开后3个月内,可以向商标专员提交异议通知。申请人可在收到IPONZ转发的异议通知后2个月内,提交相应的答辩声明(Counter-statement)。商标专员可以组织双方审理并作出决定。不服商标专员决定的,可在决定作出后20日内上诉至新西兰高等法院。(《商标法》第47条-第49条)。
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的或者经过使用成为通用名称的,可能被撤销。此外,已注册商标本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任何人都可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5.注册
申请公开后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IPONZ将准予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注册证书。一般从申请到授权最短时间为6个月。(《商标法》第50条)
6.续展
注册商标应每10年续展一次,可无限续展。未及时续展的,注册将失效,失效1年后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注册将永久失效。
更多内容,参见IPONZ官网商标实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