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 加 坡

Republic of Singapore

外观设计保护

  与我国不同,新加坡单独立法保护外观设计权。外观设计,指在任何物品或非实物产品上应用的形状、结构、颜色、图案或装饰特征,他们构成该物品或非实物产品的外观。外观设计可以是二维和/或三维的。 

  外观设计注册后,可为物品或非实物产品的外观提供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新加坡境内制造、进口、出售、出租或出于贸易或商业目的利用包含受保护外观设计的产品。注册后的外观设计也是一种产权,它可以被转让、许可或抵押,以让权利人获得回报。

(更新时间:2023年6月)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IPOS),是法律部下属的政府机构,是在新加坡注册并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的国家机构。

  网站:www.ipos.gov.sg

  电话:+65 - 6339 8616

  地址:1 Paya Lebar Link #11-03, PLQ 1, Paya Lebar Quarter, Singapore 408533

  Email:ipos_enquiry@ipos.gov.sg

外观设计授权的条件

  外观设计应具有新颖性,即在申请日之前,该设计不得与在世界任何地方已注册或已公开的设计相同,或者仅在非实质性细节上或仅在贸易中普遍使用的变体上与上述设计有所不同。但是,由于外观设计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违反诚信而导致设计被公开等情况除外。

  此外,设计属于下列情况时,不能获得外观设计权:

   外观设计的公布或使用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

   计算机程序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应用于某些物品的外观设计,如墙饰板、奖章和徽章,以及主要具有文学或艺术性质的印刷品(如日历、证书、优惠券、贺卡、传单、地图、扑克牌、明信片、邮票和类似物品);

   构建(construction)的方法或原则;

   纯粹的功能性的设计;

   设计取决于另一物品或非实物产品的外观,设计者打算将其形成一个整体,或使物品或非实物产品能够连接、放置、围绕或支撑在另一物品或非实物产品上,以便物品或非实物产品可以发挥其功能。

外观设计与艺术作品

  对于艺术作品,根据新加坡《注册外观设计法》第9条,如果艺术作品的版权所有者或经其同意申请注册相应的外观设计时,该外观设计不应仅仅因为以前对相关艺术作品的任何使用而被视为不具有新颖性。

  但是,这点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以前的使用包括销售、出租、要约销售或出租物品或非实物产品,而这些物品或非实物产品上已应用了与相关艺术作品相同或仅在非实质性细节上有所不同的设计;

  (2)相关的设计或非实质性的变体已被工业化地应用于这些物品、非实物产品或装置;并且

  (3)以前的使用是由版权所有者进行的,或经其同意的。

外观设计保护期

  根据新加坡《注册外观设计法》第21条,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5年,自申请日起算。之后每5年可申请延长1次,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15年。

  根据该法第22条,如果是基于版权保护期内的艺术作品注册的相应外观设计,其外观设计保护期在该艺术作品版权到期时到期。但如果版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早于外观设计保护期,则不能再对外观设计保护期进行延长。

  由于我国和新加坡都是《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的成员国,因此,获得新加坡的注册外观设计有两种途径:第一,通过海牙体系提出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并指定新加坡;第二,直接向IPOS提出外观设计注册申请。

  在新加坡,如两人以上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设计,外观设计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申请人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境内已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在申请日之后的6个月内又在新加坡提出同一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

向IPOS申请注册外观设计的程序

  通过当前的新加坡知识产权快速(SG IP FAST)计划,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可获得加速。该计划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创新者和企业建立和管理他们的知识产权组合,并使他们的创造成果商业化。为了继续支持需要这种加速服务的创新者和企业,SG IP FAST试点计划将延长至2024年4月30日。IPOS每月对加入该计划的外观注册设计申请不设上限,最快可在1个月内获得注册。

  在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通过IPOS的数字中心Digital Hub进行现有外观设计检索,并根据IPOS提供的指南检查待提交的外观设计图(可使用jpg或jpeg格式,最大不超过100MB)是否符合要求。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IPOS的数字中心Digital Hub在线提交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但需要通过Singpass登录该系统。

  外观设计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申请表(Form D3);

   申请费:每个设计200新元。

  如果要求延期公布某个设计(可选),应在申请表上附带说明,并就每项请求支付40新元。

  如果外观设计属于同一类别,或者根据新加坡2020年第4号实施指南——就外观设计的注册而言,每件物品、非实物产品或打算应用该外观设计的一套物品和非实物产品应按照洛迦诺分类第13版规定的分类进行分类,但第32类(图形符号和标志、表面图案、装饰物)除外——属于同一类别,则一项申请中最多可包含50个设计。

  申请人还可以将图形用户界面(GUI)作为设计提交。

  2.最低申请要求检查(Minimum filing requirements check)

  IPOS将对外观设计申请材料进行检查,确认其中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表;

   申请费;

   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至少包含一个外观设计的复制件。

  成功提交上述各项后,申请人将收到在线确认函和申请号。如果在一项申请中提交了多个设计,将收到每个设计所对应的申请号。

  如果申请人通过Digital Hub在线申请,将在成功付款后取得申请号。

  3.形式审查(Formalities examination)

  申请文件还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以确保以下信息符合要求:

   新颖性声明;

   分类和物品/非实物产品名称;

   适合复制的外观设计的复制件。

  如果上述信息符合要求,申请将进入注册和颁发证书阶段。如果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将被通知在收到通知起的3个月内补充缺失的材料或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否则将被视为已撤回申请。

  4.注册并颁发证书

  外观设计一旦被注册,IPOS将向申请人发出证书,权利人可获得从申请日起5年的外观设计保护期。

  5年之后,权利人可以选择将保护期再延长5年。一般情况下,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最长为15年。

  5.公布

  注册后,外观设计的完整信息将在官方公报和Digital Hub中公布。一旦公开,这些设计可供公众查阅。

  如果在申请时申请人已要求推迟公布,则在申请日起的18个月内,该外观设计不会被公开。

  更多内容,可参见IPOS官方网站

收费项目 金额(新元, S$)

-根据《注册外观设计法》第11条申请注册外观设计,每个设计

200

-请求延期公布,每项请求

40

-根据SG IP FAST申请加速注册外观设计申请

免费

-根据该法第15条修改注册外观设计申请,每个设计编号

45

-根据该法第21条及其附件第3条(6)款申请延长外观设计注册期限

第1个5年

220

第2个5年

330

第3个5年

440

第4个5年

550

-根据该法第21条(6)款申请恢复从注册簿中删除的注册外观设计,每项注册

135

-申请撤销外观设计注册,每个设计编号

400

(更新时间:2023年6月)

  更多内容,参见IPOS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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