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

随着新冠病毒疫情的爆发,世界各国的政府都已经下令实施了各种各样的措施来阻止这场瘟疫的蔓延。与此同时,各国际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也意识到人类正在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显然,这一切势必会对知识产权所有人以及申请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或者说是带来诸多的不便。因此,世界各地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者申请人应该密切关注相关知识产权机构发布的最新消息,以提早做好应对准备。

4月20日,新闻来源:ukrpatent.org

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乌克兰境内的传播,以确保人们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根据乌克兰内阁于2020年3月11日颁布的名为《预防由冠状病毒SARS-CoV-2引起的急性呼吸道疾病新冠肺炎在乌克兰的传播》的第211号决议(被乌克兰内阁于2020年3月16日颁布的第215号决议所修订),以及基辅市国家行政管理局技术环境安全和紧急情况常设委员会于2020年3月11日公布的名为《防止新冠肺炎传播的额外措施》的决定,乌克兰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3月19日宣布其在截至2020年4月3日检疫期间的工作主要基于名为《对乌克兰的某些立法进行修正以防止新冠肺炎的发生和传播》的法律以及乌克兰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决定来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知识产权申请通过以下形式递交:

-通过邮件;

-通过电子邮箱:office@ukrpatent.org

-通过电子申请递交系统EAFS-1和EAFS-2,通过知识产权审查机构的电子交互系统(以下称为“电子系统”)。

除知识产权申请以外的文件通过以下形式递交:

-通过邮件;

-通过电子系统;

-通过电子邮箱:office@ukrpatent.org

与知识产权领域国家注册簿的归档和管理有关的文件(包括专利和证书),由乌克兰知识产权局通过邮局或者电子系统发送。

由乌克兰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付费服务清单中规定的订购和服务,由乌克兰知识产权局通过邮政通讯或者电子邮箱来实施。

乌克兰知识产权局暂停关于个人签发文件的工作。

申请人或其代表参与有关申请的谈判或专家会议暂停。

乌克兰知识产权局暂停对公民根据本国《公民上诉法》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提出的申请或申诉的处理工作。

乌克兰知识产权局暂停任何公共活动和公民的私人接待活动。

此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未遵守相关截止期限,那么知识产权申请人、所有人或任何其他有关各方的知识产权申请或注册方面的更新问题则会按照国家和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乌克兰知识产权局

网站:ukrpatent.org

电话:(0038) 044 494 0505

传真:(0038) 044 494 0506

Email:office@ukrpaten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