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

随着新冠病毒疫情的爆发,世界各国的政府都已经下令实施了各种各样的措施来阻止这场瘟疫的蔓延。与此同时,各国际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也意识到人类正在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显然,这一切势必会对知识产权所有人以及申请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或者说是带来诸多的不便。因此,世界各地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者申请人应该密切关注相关知识产权机构发布的最新消息,以提早做好应对准备。

3月31日,新闻来源:www.noip.gov.vn

2020年3月31日,越南知识产权局就有关法律条款的适用问题发布了第5277/TB-SHTT号通知,涉及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影响的申请人办理各项业务的时限问题以及申请人的缴费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已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严重影响了世界范围内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知识产权申请人以及越南知识产权局的正常运行。

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所有人的不利影响,越南知识产权局特此做出如下通知:

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申请人延长知识产权有关程序的时限

在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到期的所有知识产权注册程序,包括要求优先权的请求、补充文件的提交、对越南知识产权局的决定或通知的答复、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续展、各种费用的支付以及申诉或异议的提出,均应自动延长至2020年5月30日。

在其他情况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知识产权申请人可请求适用第01/2007/TT-BKHCN号通函(由第16/2016/TT-BKHCN号通函修订)第9.4和9.5点关于客观障碍和不可抗力的规定。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局和日本专利局之间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计划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交PPH请求

越南知识产权局接收PPH请求的日期重新安排为2020年5月4日,而不是该知识产权机构此前宣布的2020年4月1日。

申请人的缴费问题

自2020年4月1日起,知识产权申请人在越南知识产权局(包括位于河内的总部以及位于岘港市和胡志明市的代表处)的所有费用将仅通过邮政服务或在线提交系统进行支付,直至另行通知。知识产权申请人将通过邮政服务来支付费用或将费用通过银行转账到越南知识产权局在国库中的银行账户(根据2020年3月27日第5241/TB-SHTT号通知),直至另行通知。

如果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所有人有任何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与越南知识产权局联系,以获取进一步的指导。

越南知识产权局

网站: www.noip.gov.vn

电话:(00844) 3858 3069

传真:(00844) 3858 8449

Email:vietnamipo@noip.gov.vn